這些年來,虛擬幣交易所孤懸海外,運營商所在地、實際經營地以及數據服務器等可不在境內,但招攬生意卻頻頻出現在境內或國內即時工具上(有相當一部分虛擬幣交易所的技術團隊留在境內)。國內虛擬幣玩家在相關爭議案件中如何找到最合適且經濟的管轄法院,成為幣圈案件的難點所在。對此,我們特整理不同場景中的管轄法院,與君分享。
涉虛擬幣爭議之分類
確認具有管轄權法院的第一步,當是識別案件性質。經案例檢索及客戶服務經驗,我們將幣圈中案件爭議劃分為如下類別:
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是幣圈民商事案件中最為常見的一類。
Aave 在以太坊測試網 Goerli 上推出原生穩定幣 GHO:金色財經報道, Aave 在以太坊的 Goerli 測試網上推出原生穩定幣 GHO,GHO 的開發人員和潛在采用者可以訪問穩定幣的代碼庫并測試其工作原理,GHO 的主網啟動需要社區討論和批準。
在測試網發布之前,GHO 部署由區塊鏈代碼審計公司 Open Zeppelin、SigmaPrime、ABDK 審計,目前正在接受 Certora 的審計。該協議還啟動了一個漏洞賞金計劃,鼓勵社區成員發現并報告安全漏洞,最高可獲得 25 萬美元的獎勵。[2023/2/9 11:57:32]
如《案例 | 交易所"宕機",持幣人損失賠不賠?》一文便提到,Okcoin發布公告,承諾給付BCC之后,Okcoin便負有向馮某給付的義務,但因給付未完成,馮某便以合同糾紛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裁判中也提到,馮某與Okcoin通過數據電文簽訂合同。兩者之間成立合同關系,應適用合同類案件管轄規定。
當前USDT、USDC、BUSD市值占比分別為6.77%、4.47%、1.67%:金色財經報道,據CoinMarketCap數據顯示,當前比特幣市值占比為40.89%,以太坊市值占比為19.29%,USDT、USDC、BUSD三種穩定幣市值占比分別為6.77%、4.47%、1.67%。[2023/1/16 11:13:34]
侵權糾紛
侵權類糾紛是指行為人侵犯他人權利引發的糾紛。
如北京某酷達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某商貿有限公司,彭某某侵權責任糾紛一案[(2016)黑民終274號],某酷達公司在提供網絡平臺進行比特幣交易時,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關于“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依據本辦法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為支付機構”的規定,不但未取得支付許可證,反而為規避該規定,利用員工名稱開立的信用卡賬戶收取款項開展業務。
CoinShares:上周數字資產投資產品凈流出2300萬美元:11月28日消息,據CoinShares報告顯示,上周數字資產投資產品凈流出2300萬美元,其中比特幣投資產品凈流出1010萬美元,以太坊投資產品凈流出610萬美元,做空比特幣的投資產品凈流入920萬美元。此外,區塊鏈相關股票上周也出現了1300萬美元的資金流出。[2022/11/28 21:07:32]
在林某某賬戶充值及交易出現異常時,亦未按《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未核實林某某身份就為其賬戶充值,對林某某賬戶的異常交易情況視而不見。
某酷達公司的違規行為在客觀上為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其漠視的態度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配合犯罪分子轉移贓款的效果,造成受害人款項被揮霍,無法追回。對此,某酷達公司存在過錯,應對相關損失承擔一定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Huobi Global昨日晚間已移除BTC/HUSD等21個HUSD相關交易對:據官方消息,Huobi Global已于昨日晚間21:00移除21個HUSD相關交易對,分別為USDC/HUSD、BTC/HUSD、ETH/HUSD、HT/HUSD、DOT/HUSD、XRP/HUSD、LINK/HUSD、BCH/HUSD、LTC/HUSD、ADA/HUSD、EOS/HUSD、ETC/HUSD、TRX/HUSD、CRV/HUSD、UNI/HUSD、FIL/HUSD、ALGO/HUSD、OMG/HUSD、AAVE/HUSD、THETA/HUSD、DOGE/HUSD。[2022/10/11 10:30:44]
需注意,侵權類案件與合同類案件存在競合時,這時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使用何類案由開展訴訟。
刑事案件
刑事的案件的管轄法院及適用法律,幣圈人士最為關注。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對此,刑事案件管轄,則主要看的我國刑法的適用范圍。如何理解我國刑法屬人、屬地等管轄原則則變得尤為必要。
具體糾紛之管轄
約定管轄之特殊情況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幣圈爭議當事人對管轄有特別約定的,在符合法定條件時,當根據相關約定確定管轄機構。
(1)幣圈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在不違反我國民事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基礎上,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
(2)實際中,不少發生在投資人與交易所之間的幣圈爭議,如交易所的用戶注冊/使用/服務協議中,已注明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且表意清晰明確,條款準確易懂,經投資人確認的,該仲裁協議具有約束力。此時,對財產爭議具有管轄權的單位則成為仲裁機構。
陳松林作為持幣人與北京某幣天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異議監督一案[(2017)京03民特監8號]中,投資人陳某認為自身勾選服務協議,系被迫接受仲裁條款,被迫放棄糾紛解決方式選擇權及仲裁機構選擇權,對格式內容,缺乏合意,排除了投資人重大權利,應屬無效。
然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判中提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
投資人點擊同意《用戶協議》后,就應當知道并接受其所交易的平臺是境外平臺的事實;并依據管轄約定,解決相關爭議。也即,有約定管轄,約定清晰明確的,遵從約定即可。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也在此提醒讀者朋友們,一般民事爭議不可忽視爭議管轄條款哦。一旦爭議發生,救濟成本或大有不同!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讀者!
區塊鏈項目的代幣各有自己的用途。有的是價值存儲方向,如比特幣,可以用它來存儲價值和流通價值。(藍狐筆記:當然,比特幣當前還遠未成熟,更多是投資或投機為主,價值存儲和流通為輔)除了比特幣,有的代幣.
1900/1/1 0:00:00新加坡金管局(MAS)3月24日在官網正式公布關于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新加坡金管局表示,根據《支付服務法》( Payment Services Act),名單上的實體已獲得豁免在指定.
1900/1/1 0:00:00萊特幣創始人李啟威(Charlie Lee)近日表示,除了投機和價值存儲外,他還看到了加密貨幣其他的用例,比如加密支付和隱私保護.
1900/1/1 0:00:003月12日,比特幣的價格下跌了50%,這集中體現了加密市場的低迷,盡管如此,Tether現有的USDT穩定幣的數量還是出現了爆炸式增長.
1900/1/1 0:00:00加密貨幣稅收服務公司CoinTracker近日發布了美國人加密貨幣投資情況報告,根據其用戶2013年至2020年的加密貨幣稅收數據,對加密貨幣用戶數最多的美國前50大城市.
1900/1/1 0:00:003小時,22款商品,1.1億元交易額,超4800萬人觀看。4月1日晚,熱潮一周之久的“初代網紅”羅永浩終于完成了直播帶貨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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