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虛擬貨幣的迅速發展,全球各地區相繼出臺了不同的監管政策,郭律師團隊為大家收集了相關新聞簡訊,整理了“全球對虛擬貨幣的政策”系列文章,帶大家了解全球各地區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今天,郭律師團隊帶大家了解加拿大的虛擬貨幣政策,請各位看官看下文~
政策開放程度綜合評估:[開放型]
一、秋季經濟聲明
2022年11月3日,加拿大副總理兼財政部長Chrystia Freeland公布了秋季經濟聲明,提及政府部門將有效解決數字貨幣(包括加密貨幣、穩定幣和央行數字貨幣)問題。聲明提出,加拿大政府于11月3日起就數字貨幣有關問題,與相關利益方展開磋商。在4月發布的2022年預算中,政府表明將針對貨幣數字化啟動金融部門立法審查(legislative review),以維護金融部門的穩定和安全。聲明強調,加密貨幣的興起和貨幣的數字化正在改變加拿大與世界各地的金融系統,加拿大政府對金融體系的監管框架必須與時俱進。“在過去幾個月內,數字資產和加密貨幣被用來規避全球范圍內的制裁,并為加拿大及世界各地的非法活動提供了資金。”加拿大政府也注意到加密貨幣“挖礦”帶來的能源消耗與環境問題。
IMF: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監管,需要全面、一致和協調的全球標準:金色財經報道,國際國幣基金組織(IMF)發布穩定幣報告。報告稱,作為一種潛在的價值儲存和對沖通貨膨脹和匯率波動的手段,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在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中越來越受歡迎。匯率波動,提高了美元化和加密貨幣化的風險。大型金融機構在儲備金管理、托管和其他領域的參與儲備管理、保管和發行等領域,有可能迅速產生新的風險。此外,穩定幣和股票市場之間已經觀察到較高的波動相關性。特別是在最近的市場壓力時期。如果沒有適當的監管,傳統金融和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之間的傳染風險將會增加。
要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監管,需要全面、一致和協調的全球標準,尤其是加密貨幣的監管和監督,特別是對穩定幣及其更廣泛的生態系統。雖然具體部門的全球標準是有用的,但跨部門的協調對于實現有效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的監管框架至關重要。監管框架,特別是穩定幣。金融穩定委員會
(FSB)完全可以在協調和建立全球標準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以支持各國對加密貨幣資產的監管,包括對穩定幣的監管。[2022/9/27 22:33:32]
二、限制令
全球P2P比特幣總交易量已飆升至2018年1月以來的最高水平:全球P2P比特幣總交易量已飆升至2018年1月以來的最高水平。8月的第一周,Localbitcoins和Paxful交易的比特幣價值接近9500萬美元。(Cointelegraph)[2020/8/13]
2022年8月18日消息:隨著美國制裁Tornado Cash掀起加密監管風暴,加拿大也宣布最新限制令,國內9個省份內的投資者在過去一年內不得購買超過30, 000加元的加密貨幣,其中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Litecoin)和比特現金(Bitcoin Cash)不在此限。
三、加拿大央行無意圖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2022年02月25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FM)報道,當諸多央行還在探索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時,加拿大央行并無意圖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至少現階段沒有。據加拿大央行副行長Tomothy Lane在一則“數字時代的貨幣和支付”主題講話中的表態看,加拿大央行對發行數字貨幣并未看到任何益處,除非其他國家的央行計劃“去現金化”。Lane表示,“我們決定,暫無令人信服的案例,在此刻推出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人將持續在現行的支付生態體系下很好的生活,基于其仍是現代化的設施,且維持目的的合適。
年初至今全球大類資產中比特幣表現仍排名第一:金色財經報道,據2020年初至今全球大類資產表現統計圖表顯示,今年收益率前三的資產分別是:比特幣、COMEX黃金和美國國債;收益率倒數前三的資產分別是:法國CAC40、巴西IBOVSPA和ICE Brent原油。[2020/3/13]
四、加密比納稅
2022年1月1日,加拿大稅務局要求加拿大貨幣服務企業 (MSB) 必須報告超過 10,000 美元的交易。因此,如果投資者從交易所購買價值 10,000 美元的加密貨幣,投資者必須在加拿大為加密貨幣納稅。
五、準許比特幣(BTC)和以太坊(ETH)服務平臺股票基金
2021年,加拿大準許了比特幣(BTC)和以太坊(ETH)服務平臺股票基金,這讓大量的流行投資人還有機會根據他們的項目投資帳戶有著數字貨幣敞口。包含享有稅收優惠政策的申請注冊離休存款方案(RRSPs)和免稅政策存款帳戶(TFSAs)。
六、新增MSB牌照的虛擬貨幣交易許可
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約為2621.48億美元:金色財經報道,AICoin數據顯示,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約為2621.48億美元。加密貨幣市場中占比排名第一的是BTC,市值約合1657億美元,當前市值占比為63.22%;ETH排名第二,市值約為255億美元,市值占比為9.73%;瑞波幣排名第三,總市值約為105億美元,市值占比為4.01%。[2020/3/5]
2020年6月份,加拿大金融監管局新增MSB牌照的虛擬貨幣交易許可,使得加拿大牌照目前在幣圈、外匯圈都適用。監管范圍包括了外匯,國際匯款,電子支付以及虛擬貨幣交易等許可項。
七、虛擬貨幣監管規定
2020年3月19日,據CoinDesk報道,加拿大金融犯罪監管機構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正準備,在國際反洗錢跨國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設定的今年6月最后期限之前,部署加拿大廣泛的虛擬貨幣監管規定。FINTRAC3月初發布的一份部門報告稱,6月1日FATF新規生效后,FINTRAC將開始更加嚴格地監管虛擬貨幣公司、交易和活動。“近期的一項主要優先任務將是實施近期立法變化所產生的新規定”,這些規定賦予了FINTRAC在虛擬貨幣領域新的監管權力。報告指出,加拿大于去年6月通過了犯罪融資框架修正案,這些廣泛的權力“預計”將在加拿大產生“強化的反洗錢/ATF機制”。根據修正案,違法行為基本上被歸類為“輕微”違法行為。修正案包括一項要求,即擁有1萬加元加密活動的公司必須注冊為貨幣服務企業,這將伴隨著新的規定。對于某些情況下超過1000加元的加密交易,公司還必須記錄發送者和接收者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和加密貨幣種類。更廣泛的文件要求適用于10000加元以上的交易。根據修正案,此類違反行為基本上被歸類為“輕微”違法。
韓國整治風暴令比特幣暴跌,全球央行態度趨同:韓國政府近日加大了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監管力度,除韓國政府部門外,中國央行去年9月就已明確態度,當時,在包括中國央行在內的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后,虛擬貨幣在中國境內的交易渠道基本上全部進入關閉狀態。中國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又向各省(區、市)、深圳市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一份針對比特幣的通知,要求各地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美國方面,美聯儲主席耶倫在去年12月最后一次貨幣政策會議上表示,數字貨幣是一種“高度投機性的資產”,“不構成法定貨幣”。他還補充說,它在支付系統中起著“非常小的作用”,“并不是一個穩定的價值儲藏手段”;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前不久也表示,雖然加密貨幣還沒有“成熟”到足以讓央行來加以監管,但金融危機的教訓之一就是金融創新,在這種情況下它是金融和技術創新,“我們應該對其潛在風險予以足夠的重視。”;加拿大央行、澳大利亞聯儲、日本央行的負責人們也都于近期表達了類似觀點。[2018/1/12]
八、加拿大政府公布了相應的法律修正案
2019年7月,加拿大政府公布了相應的法律修正案,修正案指出:“MSB將包含‘處理虛擬貨幣’的本土和外國企業。‘處理虛擬貨幣’的活動包括虛擬貨幣交易服務和價值轉移服務。”“根據MSB的要求,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個人和實體需要履行所有義務,包括執行完整的合規程序,以及在FINTRAC注冊。”
九、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CSA發布新的指南
2020年01月17日,援引Finance Magnates(FM)報道,加拿大證券監管機構CSA已經發布了新的指南,揭示在加拿大地區運營的多家數字資產交易所將遭到證券法的沖擊。在周四最新公布的指南中,明確闡明了,任何一家促進證券或資產交易的虛擬貨幣交易所將受到證券法的規范。公告還詳細表示,證券法能適用于促進虛擬資產買賣的平臺,劃分在大宗商品類別中,“因用戶對虛擬資產的合同權利可能自己構成衍生品。”由于指南揭示了大部分的中心化虛擬貨幣交易所將遵循證券法,唯有非托管交易所可能被排除在名單之外,因為它們不涉及任何用戶資金。對此CSA主席、魁北克金融市場管理局的CEO兼總裁Louis Morisset表示,“行業的發展趨勢促使我們清晰化自己的監管,以此更好的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在加拿大尋求提供創新產品,讀物和應用。”“我們持續思考了去年發起征詢后的回復和評論,今天發布的員工通知將幫助平臺運營商確定是否他們的經營活動依據證券法條款。”
十、“加密貨幣交易和支付處理”的新法規草案
2018年6月,近日加拿大政府公布了關于“加密貨幣交易和支付處理”的新法規草案。該草案旨在解決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曾提出的現有法規缺陷,提出加強加拿大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制度(AML/ATF)。新法規將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處理商均納入“貨幣服務業務”(Money of Service business)范疇,要求他們披露超過10000加元的大額交易記錄(約合7700美元),并要求對交易額超過1000加元(約合770美元)的客戶,設定新的客戶身份驗證(KYC)框架。
十一、《工作人員通知46-307——加密貨幣發行》
2017年8月24日,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下稱“CSA”)發布了《工作人員通知46-307——加密貨幣發行》,表示每一個ico/ITO項目都是獨一無二的,必須根據其自身特點來評估是否構成證券,CSA同樣使用Howey 測試進行評估。如果符合有價證券定義,那么發行企業必須符合招股說明書要求或取得豁免。同時,完成ICO/ITO的企業可能以商業目的進行證券交易,這時還要求獲得經銷商登記或豁免經銷商登記。
結語:
經過對上述內容的梳理,加拿大對于虛擬貨幣的監管政策屬于相對“保守型”。
作者簡介
郭志浩律師,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中國法學會成員、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會理事、“區塊鏈應用操作員職稱考試”考評人命題人教材編撰人、深圳區塊鏈立法研究課題組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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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Louround原文來源:substack 原文標題:zkSync 編譯:Lynn,MarsBit 概述 zkSync 是一個以太坊 Layer 2 區塊鏈.
1900/1/1 0:00:00作者:CyberPunkMetalHead區塊鏈的可擴展性是指隨著越來越多的用戶采用該服務,它能夠自如應對不斷增長的用戶數據計算需求.
1900/1/1 0:00:00圖片來源:由 Maze AI 生成過去十年是智能手機不斷發展的十年。彼時,一些大型公司認為他們能夠通過引進模塊化架構來變革智能手機的發展.
1900/1/1 0:00:00DeFi數據 1、DeFi代幣總市值:489.31億美元 DeFi總市值及前十代幣 數據來源:coingecko2、過去24小時去中心化交易所的交易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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