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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不斷繁榮,促使私人持有的虛擬貨幣不斷增多。很多投資者也想自己當股東,投資實體企業分紅盈利。不少投資者便想用自己持有的虛擬貨幣作價出資來設立公司,或者作為新增股本的出資形式。但是,目前囿于國內對虛擬貨幣的監管一直持謹慎消極態度,國內關于這種形式設立公司的案例鮮少。本文結合我國《公司法》、《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等相關法律規定,對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時,可能面臨不同代幣出資設立的法律風險、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評估事項法律風險及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的代持股協議等法律風險,逐一進行分析。
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形式
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可以用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該非貨幣財產不得是法律法規禁止出資的財產。
分析 | BTC海外人氣持續低迷,鮮有反彈:據TokenInsight數據顯示,反映區塊鏈行業整體表現的TI指數北京時間11月16日8時報640.36點,較昨日同期下跌17.3點,跌幅為2.63%。此外,在TokenInsight密切關注的25個細分行業中,24小時內漲幅最高的為其它信息技術服務行業,漲幅為12.36%;24小時內跌幅最高的為其它商務與租賃行業,跌幅為8.6%。
據監測顯示,BTC 24h交易額為$216億,活躍地址數較前日上升1.3%,轉賬數較前日下降7.74%。Coinwalle分析師Jeffrey認為,BTC海外人氣持續低迷,鮮有反彈,資金關注度下降,短期或將延續探底。?
另據Bituniverse智能AI量化分析,今日行情可開啟BCH/USDT網格交易,區間233.94-324.77USDT,賺取插針收益。
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2019/11/16]
主要法律依據:
分析 | 2018年以太坊DApp累計交易額為594.65萬ETH:今日,鏈塔智庫發布《偽需求 or 新機遇——2018年DApp分析》,里面指出,2018年,以太坊DApp累計交易額為594.65萬ETH,其中交易市場類DApp交易額占據絕對優勢,占比為79.44%;其次是競猜類DApp交易額,占比為15.27%;游戲類、社交類、其他類DApp交易額合計占比為5.3%。 2018年1月到12月,以太坊DApp交易額波動幅度較大。月DApp交易額最大值出現在12月份,為74.43萬ETH;月DApp交易額最小值出現在11月份,為34.65萬ETH。[2019/1/3]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虛擬貨幣由于種類不同,直接會影響到其能否作為非貨幣財產出資。因此有必要針對不同類的代幣出資進行分類討論。
分析 | 金色盤面:ETH大幅反彈 帶動市場走強:金色盤面分析:昨日連續5條快訊對ETH走勢進行了追蹤,并且多次提示這里技術背離反彈需求明顯,從夜盤表現看也確實如此,BITFINEX的ETH-USD價最低探至167.32美元后出現了大幅反彈,截止發稿,最高觸及192.98美元,振幅達到15.3%,短線反彈強勁,從多周期圖看,背離反彈效果明顯,但是目前日線的底背離尚未形成,所以投資者這里依然要做好風控。[2018/9/13]
實用型代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
實用型代幣主要以BTC、ETH、USDT等為代表,此類虛擬貨幣可以出資設立公司嗎?我們在明確了此類虛擬貨幣的性質基礎上,就可明確其是否可以作價出資的問題了。
關于比特幣的法律性質,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明確規定“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殊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由此可以看出,我國只是禁止比特幣作為貨幣流通使用,但對比特幣作為特殊商品的的持有和使用以及流轉并未禁止。USDT、ETH等虛擬貨幣與比特幣均屬于實用型代幣,幾者的性質相同,它們均屬于私人持有的虛擬商品。最后,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之規定,實用型代幣屬于公民合法持有的虛擬財產。
分析 | 比特幣主導率提升新高點或提振加密貨幣需求:據coindesk消息,比特幣主導率升至48.6%的八個月高點,這一指標追蹤了比特幣在全球主要加密貨幣總加密市值中所占的比例。比特幣主導率的上升也表明,投資者正冒險從替代加密貨幣轉向比特幣,之后可能轉向法定貨幣。除了比特幣和比特幣的市值之外,所有加密貨幣的總市值都在下降,這也表明對高風險替代加密貨幣的需求減少。比特幣的主導地位在48.6%左右徘徊,如果恐慌指數進一步惡化,比特幣的主導地位可能會升至50%,從而提振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需求。[2018/8/9]
因此,公民可以以此類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或者增加股權/股本。
證券型代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
證券型代幣屬于主流的虛擬貨幣之外的代幣,此種虛擬貨幣實踐中更大概率誘發各種詐騙、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因此,此種類型的代幣交易受到各國的嚴厲監管。比如,在美國,若被認定為證券型代幣,要經歷多且嚴格的審批程序,相應的區塊鏈項目才能發行。在我國,《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禁止代幣ICO的非法融資行為,立法初衷主要就是此類代幣的各種詐騙項目較多,為整治國內金融秩序才出臺,此類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應當謹慎。
金色財經獨家分析 大平臺牽涉各方 對加密貨幣還保持謹慎:消息稱eBay目前并不會接受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并說明待加密貨幣更加主流再考慮這個問題。金色財經分析,目前能很好的做到支付的加密貨幣在規模上不如比特幣,比特幣在小額支付上不占優勢,單位時間處理交易量也很有限。針對比特幣所改進的支付系統有些也面臨著中心化所來的信任問題。目前,一些機構已經接受了比特幣的支付,一些奢侈品牌也對加密貨幣表示積極態度。但像eBay這樣的大型電商平臺還沒有做好準備,金色財經分析,考慮到平臺上關聯方較多,交易量巨大,安全存在隱患,大型平臺牽涉利益方眾多,目前還比較謹慎。[2018/4/17]
虛擬貨幣出資設立公司的評估問題
根據我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非貨幣財產出資設立公司,應當注意兩個問題,一是非貨幣財產可以依法進行評估,二是非貨幣財產可以依法進行轉讓。對于虛擬貨幣作價出資的可轉讓問題,本文此處先不探討。虛擬貨幣作價出資時,有適合的評估機構對其價值進行評估嗎?如果有,應當按照什么標準進行評估呢?
主要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法司法解釋》第九條,出資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作價,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請求認定出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機構對該財產評估作價。評估確定的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出資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目前,我國并沒有一個權威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能夠對于虛擬貨幣的價值進行評估。鑒于此種情形,筆者建議,若股東采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股東應在公司設立之初就達成協議。約定虛擬貨幣的價值應當按照某一日某個交易平臺某一時的價值進行換算得出出資額。這樣做也避免在日后,公司設立失敗,針對設立前的出資問題產生爭議,而無依據可尋。
此種出資形式也會給股東帶來一定的風險。一旦被司法機關、債權人等認定為出資不實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此時,以虛擬貨幣出資的股東會被法院認定要對虛擬貨幣評估。但苦于沒有中介機構對其價值得出適合的意見,司法機關是否就會以虛擬貨幣出資違反法律規定,屬于不得出資的非貨幣財產進行判決等。另外,除了前述的問題,投資者還可能需承擔補足出資額的義務,并且其向已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向債權人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連帶責任。以上均是因為虛擬貨幣出資評估事項而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
虛擬貨幣出資的代持股協議問題
很多區塊鏈行業的從業者實際上并不愿意公開自身的私人信息、身份,或者其可能還在國外的一些企業任職。出于種種原因,投資者便與他人簽訂了代持股協議。投資者自身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但是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卻不是自己。筆者認為,只要不具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等條規定的情形,代持股協議一般是有效的。
主要法律依據:
《公司法司解三》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投資者與名義股東簽訂代持股協議會面臨以下的風險。比如:名義股東私自處置股權問題;隱名股東難上位的問題;名義股東在隱名股東出資額不到位時,仍應對外承擔責任的問題等等。投資者與他人簽訂的代持股協議有眾多的法律隱患,投資者應當謹慎簽訂代持股協議。
虛擬貨幣對于大眾已經不再陌生,甚至私主體之間交易流通虛擬貨幣也司空見慣,但也不意味著其法律行為的自由有保障。在國內并未出臺政策對虛擬貨幣的性質進行明確規定時,投資者用虛擬貨幣作價出資設立公司仍應謹慎為之。
全球區塊鏈合規聯盟
“設立區塊鏈行業標準,加強行業自律,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行業環境,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來源:Polkadot中文平臺 平行鏈是Polkadot白皮書中提出的最后一項核心功能,它將允許Polkadot實現其可擴展的多鏈架構.
1900/1/1 0:00:00本文來自businessinsider,原文作者:WillDanielOdaily星球日報譯者|Moni 在最新接受彭博社采訪時.
1900/1/1 0:00:00平時,想要了解產品的質量,掃一掃產品上貼的質量碼,全要素的質量數據都會展現在你的面前。如今,不僅商品有質量碼,店鋪也可掃碼查看。近日,“放心消費在松原”創建項目一期建設順利驗收.
1900/1/1 0:00:001月22日,《2020年中國城市區塊鏈綜合指數報告》正式發布。該報告由中國工業與應用數學學會區塊鏈專委會、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區塊鏈專委會、湖南省東方區塊鏈安全技術檢.
1900/1/1 0:00:00作者:NESTFANS.知魚,來源:NEST愛好者引言:對去中心化的訴求,極客主義者們將之寄希望于互聯網,互聯網寡頭成為數據的核心壟斷力量,而區塊鏈的世界又將繼續對此解構.
1900/1/1 0:00:00上線一天,以太坊上的NFT指數基金NFTX中已存入NFT數字藝術收藏品Hashmasks總供應量的1%。NFTX于2月4日上線NFT數字藝術收藏品Hashmasks指數基金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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