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戶向吳說爆料,2022年初以來,某地稅務部門向其要求稽查個人所得稅。遭到稽查的大戶還有多人與詳細名單。目前程序進行了接近一年,仍未最終結束、產生最終的稽查征收結果。該大戶出金約數千萬人民幣。2022年初,某些主流境內交易所也向稅務部門提供了大量有關部分大戶的交易等詳細信息。稅務相關人士解讀:個人所得稅中財產轉讓所得的納稅比例為個人利潤/收益的20%,在上述具體案例中,應為出金收益的20%。
全球各地目前都已經陸續完善對加密貨幣的相關稅法。中國由于將加密貨幣全盤定義為非法,因此征稅推進存在一些爭議,因為對加密貨幣征稅很大程度即代表承認它的合法地位。這與央行等金融管理部門的立場存在沖突
廣東省發布國內首個《發行NFT數字藏品合規操作指引》2022版:10月19日消息,廣東省互聯網協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廣東中科智能區塊鏈技術有限公司、泰和泰(廣州)律師事務所聯合發布國內首個《發行NFT數字藏品合規操作指引》2022版,以期為發行NFT數字藏品服務的行業提供客觀、守法、合規、有序的指引。
其中指出,鑄造發行NFT數字藏品的企業、平臺需具備如下備案、資質或許可:鑄造發行NFT數字藏品的企業、平臺需具備如下備案、資質或許可:1.《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且業務種類含有“互聯網信息服務”(ICP許可證)、“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EDI許可證);2.《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3.《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4.《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如企業、平臺需要開展拍賣業務)5.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6.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2022/10/19 17:32:07]
2021年10月,國稅總局旗下中國稅務報刊登文章《防范虛擬貨幣帶來的稅收風險》,一定程度代表稅務部門的立場。
聲音 | 中國人民大學曲強:學術界目前不主張馬上將數字貨幣應用于國內市場:金色財經報道,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所長助理曲強表示,實際上,學術界目前不主張馬上將數字貨幣應用于國內市場,央行也很慎重,因為這是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數字貨幣發行會不會導致貨幣乘數下降?影響信貸貨幣怎么辦?很多問題還需解決。目前,應用數字貨幣做跨境支付比較現實。在海外,通過數字貨幣可以跳過西方主導的金融轉賬系統。其中數字貨幣的作用類似跨境記賬憑證,這是數字貨幣目前比較穩妥的應用途徑。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一定會保證商業銀行運行穩定。[2019/12/28]
文章稱,根據“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境外交易所此前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的服務,可以視為“法無明文禁止”,但必須按照我國稅法,就其從我國境內取得的收入,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按照各虛擬貨幣交易所此前的交易額與收入情況測算,交易所行業總體稅收規模相當可觀,其余相關行業稅收更有待進一步厘清。
動態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發布國內高校首個區塊鏈雙創證書:10月30日,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項目成員在項目結題后拿到了一張獨一無二的“數字書證”——區塊鏈雙創證書,這也是全國高校首個基于區塊鏈技術的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證書。區塊鏈雙創證書充分利用區塊鏈技術的特性,實現了證書內容的可追溯、可驗證,讓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和導師的證書信息不被篡改、偽造。[2019/11/1]
文章稱,盡管我國當前對虛擬貨幣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動進行了嚴格限制,但是從當前情況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全球范圍內的交易很難在短時間內消失,未來發展的方向也無法確定。同時,在當前法律框架內,我國對于個人持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并未禁止,而虛擬貨幣的交易被定義為一種“無效的民事行為”,卻并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文章強調:我國應完善相關財產申報登記機制,對持有大量虛擬貨幣的用戶進行實名登記與動態追蹤。在罰沒收繳、重組并購、破產清算等司法領域,要對虛擬貨幣的處置方式予以明確,避免國家稅款流失。此外,稅務部門應當主動與央行、金融監管、市場監管、司法等部門聯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用于地下經濟、走私、洗錢、逃稅等非法行為。
國內區塊鏈投資,北上深占比超70%:《中國經濟周刊》2018年第13期發表文章《國內區塊鏈投資,北上深占比超70%》,2017年國內區塊鏈新成立77個項目,相較于2016年下降了40個。國內區塊鏈項目地域分布:北京36%、上海20%、深圳15%、杭州8%、香港5%、成都3%、廣州2%,其他占11%。[2018/4/2]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交易所提供信息與對大戶開展稽查,無疑就是“對持有大量虛擬貨幣的用戶進行實名登記與動態追蹤”。吳說亦了解,此前某頭部礦機廠商與大量礦工也遭到稅務稽查,但可能更多是企業行為而非針對個人。
某資深稅務人士對吳說表示,中國對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非常寬泛,按照他的理解,任何中國國籍的人士,在境內或境外取得的收入,都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來看,稅務部門有其征稅的依據。從過去2年來看,發生很多針對直播網紅、明星的案例,共同富裕旗號下對大戶的稅收稽查變得更加嚴格,近期稅務局也通過CRS信息交換對高凈值個人的海外收入開展了調查。
但另一方面,中國檢察官報文章也指出,因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存在極大金融風險,近年來我國對其管制趨嚴,如果說2013年時還將其視為特定的虛擬商品,那么當前在我國宏觀金融政策層面則一律禁止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體現其財物屬性的兌換、買賣及定價服務等均不被我國法秩序認可。在此背景下刑法不應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財物來保護。2021年《通知》第1條第4款規定,“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如果加密貨幣及相關活動不屬于合法,征稅的最大難題也就卡在了此處。早在2008年圍繞網游的虛擬幣就有過大量類似的討論。因此也有觀點認為,對加密貨幣的征稅需求,或許有可能倒逼加密貨幣行業在中國的合法化。
目前大力推進WEB3發展的香港的情況則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39號的修訂版,增加關于數字資產稅收的部分,稅務局會參考并運用「營商標記法則」原則,以確定所持有的數字資產是否應繳納香港利得稅。至于加密貨幣交易,將考慮獲利的性質,產生獲利的操作,以及獲利活動的地點而決定應否繳稅。
中國稅務報文章全文:
https://ishare.ifeng.com/c/s/v0020w3F9I--7BgAvDqe4xGTLThCLQLxZjA4PUfpZL0qF--uQ__
中國檢察官文章全文:
https://new.qq.com/rain/a/20221122A06SV500
香港加密貨幣稅務問題
https://www.businessgo.hsbc.com/en/article/2022041301?
數字經濟背景下中國加密貨幣的稅收問題研究——以比特幣的挖礦機制為例
https://hanspub.org/journal/PaperInformation.aspx?paperID=41484&btwaf=53831990
作者|ColinWu
來源:DeFi之道
文:RACHELWOLFSON為了使“實物”NFT項目獲得吸引力,必須克服許多挑戰。盡管經歷了加密寒冬,但非同質化代幣(NFT)繼續吸引人們的興趣.
1900/1/1 0:00:00——答疑“請出中本聰迎接新世界”一文中的概念大家最關心的問題是中本聰是否應該出來,簡單的答案是不應該出來。這個答案是錯誤的,不講透這個概念,不能理解比特幣上半場和下半場的要求完全不同.
1900/1/1 0:00:00隨著我國NFT數字藏品市場的發展,相關司法實踐也越來越多,颯姐團隊認為這一現狀對于加快我國NFT數藏立法立規不僅具有積極意義.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一覽DeFi代幣現狀及2023年展望》原文作者:MatasAndrade、KyleWaters去中心化金融是一種快速增長的區塊鏈技術應用,旨在提供金融服務.
1900/1/1 0:00:00原文標題:《盤點2023年Layer2潛力未發幣項目》 原文作者:追風Lab 在廣義的理解中,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它一共有六層架構:數據層、網絡層、共識層、激勵層、合約層和應用層.
1900/1/1 0:00:00主持人:LCDAO@zhidaobuf445嘉賓:BOOM@KKMarvin_BrownJoey@Joeyits900mLeon@LeonXhaoJames@jamesweb3dao一二三@lr.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