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恭喜我們的老朋友、火律師最近有了新工作,方便再和讀者們介紹下您的履歷和新工作嗎?
火律師:謝謝老吳,認真介紹下,火伊婕,一名以刑事業務為主的律師。大家比較熟悉的應該是公眾號名稱“火小律”。本人曾在上海檢察系統工作7年,主要辦理各類刑事案件。離職后,曾在某互聯網上市公司從事法律合規工作,隨后轉任律師。目前已經正式轉入上海格聯律師事務所,主要業務方向是:商業犯罪和企業合規、刑事辯護、爭議解決;特色行業領域是:互聯網行業、金融科技行業。
2、最近中國加密貨幣行業迎來了強監管,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與交易,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你怎么看這次的監管風暴,預計未來走向如何?
BlockFi:正與多個監管機構積極對話:加密資產借貸平臺BlockFi發推稱,BlockFi正與多個監管機構積極對話,此前新澤西州證券局要求在該州停止運營的命令的生效日期已被推遲至9月2日生效。在此期間居住在新澤西州的居民不得創建新的BlockFi利息賬戶(BIA),但該命令不影響目前已有的的BIA客戶和任何其他產品。此前報道,此前新澤西州證券局要求BlockFi利息賬戶(BIA)從2021年7月22日起停止接受居住在新澤西州的新BIA客戶,后續該命令又被推遲至7月29日生效。[2021/7/29 1:22:14]
火律師:這次的監管風暴一個核心節點是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的第51次會議。重點應該落在“打擊”一詞上。就我曾在體制內工作過的經歷,知道體制內對一些文稿文字的推敲還是比較謹慎的。此次一錘定音的使用“打擊”,而不是“有序清退”等緩和性質的詞匯,可見監管層的決心。行政機關素來都是上行下效嚴格貫徹落實的,至少在大方向上。加上當前持續高發的金融風險、以及涉眾風險。因此,短期內仍然是嚴監管的走向,一刀切的可能性較大。
金色微訪談 | 對話FDEX的創始人何志:誰是繼DeFi之后最好的押寶機會?:2020年7月24日20:00,FDEX的創始人何志將做客金色微訪談,闡述他為何押注去中心化交易的原因。
何志,FDEX的創始人,擁有8年的技術研發經驗。從2013年開始創業,開發出九幽 Windows 開發者服務平臺,曾是微軟全球最大的開發者服務平臺;2014年所在團隊入選微軟全球戰略合作伙伴。2015年,由前Cisco全球副總裁領隊,成功開發Fogpod企業智能云路由;2015年開始關注區塊鏈技術,致力于打造全球頂尖區塊鏈項目。[2020/7/24]
3、最近一次央行副行長首次詳細提及了穩定幣的風險,未來有可能針對USDT等穩定幣進行打擊嗎?
聲音 | 環球時報:美國憑libra獲得優勢中國監管機構有必要進行更多對話:6月25日,《環球時報》英文版針對Facebook加密貨幣Libra,發表題為“全球數字貨幣競爭時代,中國不能缺席”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Facebook發行數字貨幣Libra后,便擁有了為全球27億人發行貨幣的鑄幣權,成為數字經濟中獨立的“央行”。為緩解由此而來的監管壓力,Facebook可能會與美國監管機構達成協議。協議一旦達成,Libra將成為美元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實際代表。美國憑借Libra在數字經濟競爭中獲得顯著的先發優勢,他國政府將很難阻止Libra在數字經濟中的滲透。中國也不例外。
《環球時報》認為,中國必須參與這一輪數字經濟競爭。“隨著全球數字經濟競爭時代的到來,中國產業和監管機構都有必要就數字貨幣進行更多對話,理解甚至是鼓勵數字貨幣。否則,中國有可能會在新的金融格局中落后。”[2019/6/26]
火律師:USDT作為全球范圍內的穩定幣,最主要的風險還是兩方面,金融&法律。央行最初更多的考量是在貨幣政策及對法幣的影響。隨著USDT在投機、支付、賭博洗錢等違法活動中的應用逐步凸顯,正在引起監管層更多的關注,這對行業有利有弊。幣圈尚屬小眾群體,專業投資人不多,圈外人也需要不斷加強對圈內的全面認知。從這個層面而言,引起關注,是好事。只是,一旦某個幣種或者整個行業形成一定規模、體系,正面積極作用又難以體現,打擊或許是必然的。
哈希財經CEO鐘萍對話Path項目CTO Marshal Webb:哈希財經CEO鐘萍作為3點鐘創始群主持人對話Path項目CTO Marshal Webb,Webb分享了一個天才少年的黑客經歷,以及如何用區塊鏈來解決傳統無法解決的網絡安全問題。作為95后天才領袖,Marshal Webb正在積極改變傳統安全行業。[2018/3/27]
4、趙東案備受關注,但此案似乎將平穩收尾。你怎么看這起案件,以及中國OTC商面臨的風險?
火律師:趙東案的案情官方一直沒有披露。根據相關媒體報道,2kw+的涉案流水、3w+的獲利金額、緩刑,和OTC日常相比,對行業的震懾力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OTC商戶最大的風險仍然來源于資金處置。第一是資金來源的審核。這部分工作屬于OTC商戶的基本義務,一旦放任不審核、或者明知資金是違法所得仍幫助處理,極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第二是兌換資金的問題。如果涉及外匯等,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等。
5、目前有一種觀點認為,可能未來政府會要求徹底關閉人民幣OTC,但這樣也可能會導致轉入地下,打擊涉嫌的電信詐騙、洗錢更加困難,你怎么看
火律師:堵不如疏,這個道理都明白。擁抱合規監管的道路是漫長的。政府打擊的思路,可以參考“幫信罪”、“斷卡活動”的理念。正是因為電信詐騙猖獗,贓款轉移迅速,打擊困難,才轉而重點打擊“提供卡的人”。而行業是否會徹底關閉,只能靠行業自身給出答案。以早期的P2P為例,從最初的欣欣向榮、蓬勃發展,到野蠻生長、無序經營,到幾乎都在割韭菜,下場只能是——黯然離場。回到OTC,關停的潛在隱患vs繼續經營的弊端,當后者遠遠大于前者時,如何選擇,答案不言而喻。
6、數字人民幣如火如荼,也發布了白皮書,但似乎在一些官方描述中,與加密貨幣有所對立,或者是作為應對加密貨幣/穩定幣的挑戰。隨著官方重點推進數字人民幣,對加密貨幣/區塊鏈會否產生負面效應。
火律師:官方的態度,核心還是源于公眾的不了解、以及加密貨幣圈的屢次蹭熱點。推進數字人民幣是大勢所趨,但每次官推都會引來一波“一知半解”,導致官方不得不做嚴格的區分、甚至是對立。好似早年,一說發展區塊鏈,媒體便鼓吹幣圈利好;一說保護虛擬財產,媒體便說加密貨幣受到法律保護。
但原則上,推進數字人民幣,并不會對加密貨幣/區塊鏈產生負面效應。區塊鏈作為技術,還是有很大發展空間的。而加密貨幣作為投資品而言,和數字人民幣并不沖突,只是在一些違法領域會造成涉眾金融風險和資產對外流失。
7、近期各地風聲,似乎在民事案件中,不再認可涉及加密貨幣的合同糾紛等問題,會否成為一種常態?
火律師:這是個很好的問題。關于虛擬貨幣的民事糾紛,同案不同判的例子比比皆是。核心原因還是各地法院認知不一。這或許和審判人員對政策文件、相關判例的研判都有關系。一些地區因為虛擬貨幣糾紛研究較多,與時俱進更新裁判思路;另一些地區則可能還在參考2、3年前的判決。也是基于上述原因,我本人也一直強調,在全國未有統一認知前,相關人員尋求訴訟解決方案時,務必找準管轄地。北京高院今年有個二審判決,認可了2個自然人之間的幣幣交易。相信再多幾個類似的判決,會對同類案件處理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最后,再次提醒,個案不同,細節決定成敗,及時咨詢專業懂行的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虛擬土地成為元宇宙中最大香餑餑,但其背后的價值支撐還需要建立在元宇宙自身生態的繁榮程度上。你可知道尼爾·斯蒂芬森1992年的科幻小說《雪崩》,被Facebook的創始人扎克伯格奉為圣經,在公司內.
1900/1/1 0:00:00虛擬財產依賴于計算機互聯網絡而存在,同時具有獨立于其他網絡資源或現實財產的價值。隨著互聯網時代的不斷深入發展,將虛擬財產的保護作為單獨的一條法律規定寫入《民法典》,明確了虛擬財產作為財產權客體的.
1900/1/1 0:00:00DeFi數據 1.DeFi總市值:?1250.57億美元 市值前十幣種排名數據來源DeFiboxDeFi總市值數據來源:Coingecko2.
1900/1/1 0:00:00NFT不僅在原生區塊鏈社區火爆,國內互聯網大廠們也涌入這一潮流。繼阿里巴巴在6月份發售支付寶付款碼皮膚NFT之后,8月起,騰訊也加速布局這塊市場。推出「幻核」NFT交易平臺.
1900/1/1 0:00:00元宇宙是一個沉浸式的虛擬空間,用戶可以在其中進行社交、創作、娛樂等活動,其最核心的架構在于對虛擬身份和虛擬資產的承載,而NFT在元宇宙中也可以被用來進行數字身份、創作內容、物品的確權.
1900/1/1 0:00:00最近最出圈的概念應該非元宇宙莫屬了,這點除了從鏈上數據得到佐證之外,觀看國內外元宇宙相關社區的活躍度和日常與同行的交流中也能很明顯的感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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