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認為,與虛擬貨幣直接關聯的服務在國內容易存在涉嫌違法甚至犯罪的風險。而作為計算機的一種,礦機銷售、托管及使用的法律風險相對較小。但是,自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明確提出“打擊挖礦”后,挖礦產業已被各地納入打擊與清退的視野,從業人員的法律風險有所變化。颯姐團隊將從各法律部門的視角對此作出梳理與論述,以供各位讀者參考。
繼續挖礦的風險梳理
礦圈經營模式主要涵蓋生產礦機、銷售礦機、銷售算力、托管礦機等,颯姐團隊從行政法、刑法、民法三個方面整理該等經營模式各參與主體的法律風險:
1.行政違法風險
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內蒙、四川等“礦場”聚集的省份亦開始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律。在未來,如前述會議精神形成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可能會同時打擊挖礦的經營行為與購買行為,并將相關行為納入行政違法的范疇。
OrBit Markets推出以比特幣和黃金為重點的混合衍生產品:5月9日消息,加密期權和結構性產品機構流動性提供商OrBit Markets與執行經紀商PI Digital合作推出以比特幣和黃金為重點的混合衍生產品,該產品將以OrBit指定的USDT、XAUT或比特幣進行結算。[2023/5/9 14:51:12]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發售代幣票券和數字代幣,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挖礦本質上是“制作數字代幣的行為”,如該條款未作更改,在新法生效后,挖礦行為將構成行政違法。
雖然上述法律規定暫未生效,但并不影響地方政府著手對各地挖礦產業的清理。據颯姐團隊了解,內蒙等地已開展并基本完成清退。
掌柜調查署|節點資本創始合伙人杜均:Filecoin礦機相對比特幣礦機生產門檻更低:在今日舉行的掌柜調查署中,針對“Filecoin未來的產業鏈會是什么樣的?在每個環節都會有什么樣的投資機會“的問題,節點資本創始合伙人杜均表示,在傳統POW項目鑄幣這個事情上,比如比特幣鑄幣(礦機)是具備一定技術和資金門檻的,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和時間。但是Filecoin鑄幣(礦機)相對就容易許多,所以大量的“從業者”由于利益相關進行宣傳,所以熱度確實高漲。更多詳情見原文鏈接。[2020/7/4]
2.刑事犯罪風險
根據經營、營銷模式的不同,颯姐團隊整理礦圈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如下:
四川省將推進區塊鏈等與國有企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近日,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構建全省國資監管大格局協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快推進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協同推進5G、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國有企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金融界)[2020/4/24]
非法集資類犯罪
①在某些不規范的云挖礦模式中,經營者將非主流虛擬貨幣的礦機算力抽象化,向社會公眾宣傳收益率,并吸收其人民幣的,實務中有將該等行為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情形。
如國家進一步出臺對虛擬貨幣限制的法律規定,即便是主流虛擬貨幣的云挖礦模式,亦存在入罪可能。
動態 | 京藍科技:下屬公司區塊鏈農業生產溯源系統通過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據京藍科技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披露的《關于發布第二批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編號的公告》顯示,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公司好農易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自主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區塊鏈農業生產溯源系統”通過國家網信辦備案,備案編號為“冀網信備13102219868373800019號”。[2019/10/27]
②經營者如將購買礦機作為進入門檻,以發展人數作為計酬標準,且形成三層級、30人以上的組織的,經營者可能因此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詐騙罪
如所謂礦機根本不存在,或未運轉的,經營者可能因此構成詐騙罪。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云挖礦平臺吸收資金許諾收益的行為實質是為社會大眾提供金融理財服務。但顯然,云挖礦平臺并未獲得從事金融活動的行政許可。如云挖礦平臺被擴大解釋為金融機構,云挖礦平臺可能因此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非法經營罪
行政監管風險提及的《人民銀行法》法律效力層次高于行政法規,而國務院金融委的會議精神亦有可能形成行政法規層次的規定,一旦施行,將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中“違反國家規定”的前置構成要件,礦機及其相關經營行為可能被納入該法第四款“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予以打擊。
3.民法救濟風險
從民事實務的情況來看,由于標的物涉及虛擬貨幣,部分法院認為不合法物的關聯權利不應得到保護。
颯姐團隊在此提醒,用戶購買礦機的法律行為存在不被司法所保護的可能性:用戶無法基于合同通過訴訟維護其民事權利。
屏蔽國內IP的做法是否有價值?
近日,為減少公法風險,部分礦圈公司選擇屏蔽國內IP地址,不向中國人民開放服務。
如前所述,礦機的相關經營行為,特別是云礦機平臺存在刑法風險,我們從刑法的角度分析如下:
刑法對事實的認定多采用實質標準,即,無論通過何種途徑,如中國用戶成為云挖礦平臺的用戶,且云挖礦平臺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根據犯罪結果發生地的屬地管轄原則或受害人為中國人的保護管轄原則,中國刑法對此均有管轄的權力。
當然,主觀方面是犯罪構成的重要內容之一。屏蔽IP的做法至少是重要的主觀抗辯理由——平臺無法實質判斷用戶的國籍,已盡到KYC的義務。雖然中國人在境外犯罪也是我國刑法管轄的范疇,但相關服務僅限于境外的行為不會侵害中國市場秩序,不存在法益侵害性。
但是,需要注意,如若涉嫌犯罪的礦圈公司在屏蔽中國IP的同時,向境內宣傳其業務,甚至提供接入端口,由于經營者存在明顯的放任國內用戶使用的態度,前述抗辯可能因此歸于無效化。
寫在最后
在虛擬貨幣未被納入監管體系分類規范的背景下,作為關聯性極強的礦圈難以獨善其身。當虛擬貨幣總是與違法犯罪關聯時,礦圈法律風險的上升已成為必然。颯姐團隊建議,從業者應當更為審慎地對照罪名構成要件來規范自身行為,減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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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HowtoResearchNFTProjects》原文作者:WilliamM.Peaster原文翻譯·:0x13,律動BlockBeats隨著NFT走入主流.
1900/1/1 0:00:00要點: Reach平臺旨在簡化跨區塊鏈平臺的去中心化應用程序開發,它已籌集了1200萬美元的種子資金。目前,該平臺支持以太坊和Algorand,未來將允許更多協議的使用.
1900/1/1 0:00:00億萬富翁投資者MarkCuban投資了Polygon,一個以太坊Layer2擴展解決方案。Cuban在給CoinDesk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證實了這筆投資,但沒有透露投資規模和構成.
1900/1/1 0:00:005月28日,BSC再傳噩耗,又有兩個項目被黑客攻擊。BSC鏈上自動做市商BurgerSwap以及BSC鏈上DEX協議JulSwap先后遭到閃電貸攻擊,前者損失金額在700萬美元,后者損失未知.
1900/1/1 0:00:00PAData5月27日消息,根據BitInfoCharts的監測,自5月20日以太坊全網日均算力達到585.55Thash/s的歷史峰值后連續下跌了5天.
1900/1/1 0:00:00韓國國會已提交多項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法案,包括禁止利用未公開信息操縱市場和交易,規范經營者因黑客入侵等事故造成的損害的賠償責任,以及發行虛擬貨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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