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早年的游戲幣開始,互聯網積分獎勵就作為一種重要的商業模式,用于換取特定道具、會員權益等。在94公告發布后,有的項目方將虛擬貨幣包裝成互聯網積分的概念。2018年,央行貨幣金銀局領導發布文章《切實加強虛擬貨幣監管,牢牢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中特別提到互聯網積分的概念和監管底線,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二是控制使用范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范圍須在平臺內部,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但以積分之名行傳銷或非法集資之實等違法犯罪行為仍不鮮見。
聲音 | 肖颯:國內部分區塊鏈公司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發平臺幣”業務是違法的: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近日,記者注意到一個既可以幫助客戶創建代幣又能一鍵開交易所的軟件。記者嘗試創建代幣,官網介紹該服務“操作簡單快捷,只需三步就能發行代幣:注冊登錄、填寫代幣信息、支付ETH”。創建頁面簡單粗暴,創建者需要輸入代幣全稱、代幣簡稱、初始發行總量、小數位數等最基礎的信息。記者了解到,除了創建代幣,該軟件還支持上幣和一鍵開交易所等服務。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對記者表示,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門發布《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后,國內的交易所外移或關閉。國內部分區塊鏈公司宣傳能夠提供“成立交易所或代發平臺幣”業務,這是有違我國現行政策和法律的,其中提供“代發平臺幣”業務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提供“成立交易所”業務的行為則是設立交易所行為的幫助行為,與參與投資設立交易所的投資人形成共犯關系,共同觸犯非法經營罪。[2019/7/10]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ICO代幣權益無法獲得保護:近日,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提示風險稱,從中國法律項下對于ICO這種非法融資方式而來的代幣,是否是屬于“財產性利益”有待探討。她表示,根據2017年《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我國對于ICO認定為非法公開融資行為,對于ICO而來的代幣,作為一種類金融產品,不一定會參照比特幣虛擬商品的定性,而是認為代幣只是一堆價值不高的數據,無需給予較高程度的法律保護。因此很多加密貨幣被盜不能受到搶劫罪的法律保護。[2018/6/20]
積分兌換服務的分類
大成律所合伙人肖颯:“空氣幣”、海外發幣國內銷售或觸犯刑法:據Bianews,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發文稱,當前如果出現“空氣幣”等詐騙行為,行為人可能面臨刑法第266條詐騙罪的追究,因此,項目真實性是核心。此外,肖颯還指出,在海外進行發幣,又到國內宣傳銷售的,可能會涉嫌刑法第255條非法經營罪。[2018/2/27]
目前商家采用的積分兌換有兩種主流模式,一種是獎勵積分,一種是充值積分。在獎勵積分模式下,用戶通過在經營者的app或線下購買其商品或服務,或者完成特定任務等或獲取經營者獎勵的積分,積分只能用于其該經營者運營的app或平臺以及合作商家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也有部分電商采用充值換取積分的商業模式,根據電商平臺規則,用戶充值人民幣后按照一定比例換取積分,積分可用于購買該平臺上的商品或服務。
企業設置的充值積分,實質上是平臺向用戶銷售的一種商業預付卡,即企業兌付貨物或服務的預付憑證,包括以磁條卡、芯片卡、紙券等為載體的實體卡和以密碼、串碼、圖形、生物特征信息等為載體的虛擬卡》)。如果該預付卡僅限于在本企業或本企業所屬集團或同一品牌特許經營體系內,則為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應當到商務部門進行備案;如果超出前述范圍進行跨集團通兌,則屬于多用途商業預付卡。
跨集團積分通兌的刑事風險
根據人民銀行、監察部等發布的《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未經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一經發現,按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予以查處。作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發行可跨地區、跨行業、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商業預付卡須經過人民銀行批準。
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二條,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付卡屬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提供預付卡服務,應當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預付卡只能通過現、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同時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的機構,才能發行預付卡用于網絡支付。
因此,若企業未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未辦理“互聯網支付”業務的,若提供充值獲取積分獎勵,并將該積分用于跨集團的消費、兌換的,可能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款“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而構成非法經營罪。
若企業以推銷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的指定商品或者銷售自行發行的積分為名,由參加者購買一定數量的商品或者一定數額的積分獲得會員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積分購買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注,原文作者為MICKMORUCCI 以下為全文編譯: 主流經濟學家因抨擊比特幣而聞名,另一方面,人類學家卻對它越來越感興趣。我是一名走進了比特幣兔子洞的人類學家及經濟學家.
1900/1/1 0:00:00摘要:本周鏈上交易量和費用都達到了歷史新高,比特幣和以太坊的鏈上數據都表明,隨著加密貨幣交易越來越成熟,并且網絡影響力越來越大,加固了持有這兩種資產的信念.
1900/1/1 0:00:005月13日,基于波卡的衍生品交易所dTrade宣布結束其種子輪融資,該輪融資獲得了三箭,DeFiance,火幣和Polychain的640萬美元投資.
1900/1/1 0:00:00哪種能源消耗更低的加密貨幣將被選中呢?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今早發推稱,特斯拉暫停使用比特幣支付,正考慮使用能源消耗更低的加密貨幣.
1900/1/1 0:00:00原標題:《期權市場:以太坊突破4,000美元》以太坊站上3,000美元后沒有停止的意思,在五月的第一周,以太坊的現貨價格再次向上發起沖擊,截止發稿,以太坊已經成功登上4,100美元.
1900/1/1 0:00:00據TheBlock5月8日消息,總部位于維也納的加密零售經紀商Bitpanda在最近的1.7億美元B輪融資中又籌集了10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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