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交易所 比特幣交易所
Ctrl+D 比特幣交易所
ads
首頁 > FIL > Info

觀點:把數字資產等同于數字貨幣,是一種“貨幣幻覺”_數字資產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原題《數字化中的“貨幣幻覺”與“貨幣錯覺”——貨幣系列談?2》

作者:周子衡,首發《財經》雜志,節選之一,略有改動

導語

數字貨幣離我們的社會經濟現實已越來越近,特別是數字法幣,已然漸次滲透進我們的社會經濟生活中。本文從概念、理論、政策、實踐四個層面分析了數字貨幣,認為整個社會經濟體系將面臨數字貨幣所帶來的更為緊迫的實踐挑戰與理論沖擊,亟待更為深入而成熟的理論思考和更為充分而積極的策略應對。

認識上,不宜將數字貨幣與數字資產、數字支付等概念混為一談,由此方可避免一系列“貨幣幻覺”或“貨幣錯覺”對數字貨幣實踐的干擾。

一.?把數字資產等同于數字貨幣,是一種“貨幣幻覺”

觀點:比特幣市場迎來喘息之機:金色財經報道,據區塊鏈分析公司Glassnode最新分析,雖然美國整體CPI通脹率達到了9.1% 創 40年來的新高,但比特幣市場已迎來向上的喘息之機。目前比特幣實現價格為22092美元,與目前的現貨價格21060美元相比,比特幣投資者的平均未實現損失為-4.67%。不過,隨著市場價格穩定在1.76萬美元和2.18萬美元之間,未實現的損失總額在-1650億美元和-1980億美元之間,總體上證實了8-11月的反彈更類似于 \"熊市緩解 \"的反彈,而不是牛市的恢復。[2022/7/22 2:30:36]

2020年10月23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列明了人民幣的銀行貨幣與數字貨幣的兩種形態,即“一法兩幣”。具體來說,“一法”即指,人民幣作為定價、計價乃至記賬單位的法定唯一性不發生變化;“兩幣”即指,貨幣形態包含數字形態和非數字形態。所謂的“非數字形態”,即銀行貨幣,包含銀行賬戶貨幣、現鈔與硬幣。

觀點:數字貨幣將取代紙幣,CBDC將殺死比特幣:金融歷史學家、投資策略師Edward Chancellor表示,當銀行與CBDC達成共識時,將殺死比特幣。這位歷史學家認為,貨幣形式的改變是有規律的,過去引入紙幣來取代金屬硬幣,而未來數字貨幣將來會取代紙幣。(U.today)[2021/5/13 21:59:50]

相較企業等機構而言,個人往往并不需要支付記賬,對于使用何種定價、計價及記賬單位等不敏感,所受限制也不多;企業等機構的財務活動則須嚴格依法合規進行,沒有自行選擇使用定價、計價及記賬單位的記賬自由。各國中央銀行法律等均充分保障法定貨幣的地位,不受其他類貨幣與資產的妨害。

須明確的是,數字加密資產沒有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取得法定貨幣地位。所謂各種“幣”的稱謂,并不具備法律效力。對數字加密資產,我國尚未作出法律界定,持有與交易數字加密資產既無明文禁止,也無明確司法保障,針對代幣發行融資則明定非法。毋庸置疑,以“貨幣”來命名的加密資產,絲毫不意味著它是“貨幣”,更不代表它可以法外發行與流通。世界范圍來看,對于加密資產,基本上都是漸趨以資產作為法律定位的。

觀點:對于政府來說,交易比拍賣能更好處理沒收的加密貨幣:本周早些時候,立陶宛稅務部門(STI)首次出售了沒收的約750萬美元加密貨幣。加密初創公司Kaiserex的首席執行官Linas Rajackas表示,這似乎對監管機構有利。Linas Rajackas說:“我們成功地以高于當天平均價格的價格出售了比特幣,這是任何拍賣都無法達到的。”STI選擇了Kaiserex作為通過公開招標出售加密貨幣的技術合作伙伴。Kaiserex通過一家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場外交易柜臺完成了交易。Linas Rajackas表示:“我的觀點是,如果政府想在加密方面有所作為,那就應該由財政部來做。財政部負責計劃和管理政府的資產。STI處理稅收和充公資產,他們與投機活動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任何投資活動。”據報道,該公司計劃繼續與立陶宛機構合作進行類似的加密貨幣交易,并支持立陶宛中央銀行開展數字貨幣業務。(Cointelegraph)[2020/11/27 22:22:50]

觀點:比特幣社區和以太坊社區的對立表現有兩種形式:Compound總法律顧問Jake Chervinsky發推稱,比特幣社區和以太坊社區的對立表現有兩種形式:1. 不理解其他項目的目標和取舍;2.理解但不尊重(其他項目的目標及取舍)。越來越多的人正在由第一種形式轉變為第二種形式,這是一種進步。[2020/8/11]

數字資產,特別是加密數字資產,有著一系列的數字技術功能與潛在市場價值,對數字經濟的拓展與提升意義巨大,對其應持開放態度及支持立場。但是,穿鑿附會地稱數字資產為“貨幣”,極易在經濟社會中望文生義般引發“貨幣幻覺”,偏離其數字資產的創新方向,圖利公眾,引致嚴厲監管……

貨幣史上,資產上升為通貨,是有先例的。阻礙加密資產成為“數字通貨”的致命缺點,主要有三:一是它的法幣價格波動頻繁,甚或劇烈,影響到其與銀行貨幣關系的穩定性,不適合作為定價或記賬單位,也不利于支付;二是支付效率低下,特別與既有的數字支付平臺體系相較,完全不具備市場優勢;三是場景缺失,這是加密資產落地應用成果不彰的主要根源,這也表明其資產屬性遠遠大于通貨的工具屬性。

觀點:加密貨幣交易存在大量且持續的套利機會,主要由投機者推動:過去10年的經歷表明,盡管比特幣存在波動性,但它是世界上第一種、也是最主要的加密貨幣,是一種非常穩健的長期資產。最近一篇題為《剖析加密貨幣市場的時變風險敞口》(Dissecting Time-Varying Risk Exposures in Cryptocurrency Markets)的論文稱,“比特幣與大多數法定貨幣不相關,波動性更大,因此在風險管理和多樣化方面的用處有限。”不過,論文指出,雖然比特幣作為避險資產的說法在現實中可能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但數字資產市場中的投資者仍有機會,“相對于不同交易所的法定貨幣,加密貨幣交易中存在大量且持續的套利機會,加密回報動態主要由‘投機’的投資者推動。”(AMBCrypto)[2020/6/1]

在所謂“寬容監管”的條件下,加密資產并未取得貨幣方向上的實質進展,而催生了兩個“變種”:代幣與穩定幣。

貨幣史上,民間自發“代用幣”多有出現,往往是鑄幣不足的產物,或者特定商品或管制交易下的選擇,諸如“鹽引”、“茶引”等。其中,紙鈔也曾被稱為“錢引”,作為鑄幣的代用幣,為官府所壟斷發行。數字代幣,有其促進經濟數字化的積極作用,作為數字賬戶活動的輔助記賬手段而發生、發展,其使用范圍往往各自孤立,根本談不上廣泛地流通。在數字法幣發行之后,私人數字代幣將逐步而全面地退出。

穩定幣旨在滿足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等——的需求,是跨境支付安排中的新的工具或數字手段,它也不是“貨幣”,而類近于“過橋資產”。穩定幣的市場表現往往并不那么穩定,沒有根本上解決加密資產法幣價格波動的問題。

過去十年來,加密資產距離“升格”為“數字貨幣”的方向,是越來越遠了,而非日益靠近。期間,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資產的法幣價格出現了大幅上漲。由此,“加密貨幣”是否較法幣而更具優勢與接受度呢?恰恰相反,這正標示出“加密貨幣”資產屬性的局限。正因如此,過去十年間,各國有關當局陸續明確了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資產屬性,而否定其貨幣功用。如果堅信只有價格不斷攀高的資產才適宜充當貨幣,這種“執念”是沒有事實與理論依據的“想當然”,不足作評。

必須指出的是,基于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的加密資產具有一個突出“優長”在于,它是可以實現跨數字貨幣社區的流通,甚或沖破一系列的人為阻隔,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流通。如此預判固然合理而重要,但它是預設在數字貨幣社區體系之上的,沒有建構出相對成熟的數字貨幣社區體系,而跨躍性地建構跨社區的數字貨幣,是為“空中樓閣”,也是一種別樣的“貨幣幻覺”。如何構建出相對成熟的數字貨幣社區呢?關鍵是滿足經濟數字化的現實需求,從實際出發,而非囿于這樣或那樣的貨幣執念。

二.?將數字貨幣局限于數字支付,是一大“貨幣錯覺”

以個人的貨幣經驗來看,很容易將貨幣功能鎖定在支付上,由此,自覺不自覺地將數字貨幣的功能局限在數字支付上,特別是個人或零售端的數字支付;進而認為,只要數字支付獲得市場體系的接受與認可,且有良好的發展態勢,就無須再由中央銀行發行數字法幣。事實上,這是將支付從諸多的貨幣功能中抽離出來,并凌駕于貨幣本身之上,甚或只要滿足了支付需求,貨幣本身便可有可無。

無疑,這是一大“錯覺”。它導致了一系列的誤判,有如,錯將第三方數字支付平臺所提供的數字支付服務認定為“貨幣發行”,那么,就沒有必要再由中央銀行發行數字法幣了,否則,便加劇了不平等的市場競爭……

作為數字支付平臺,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等賬戶體系是“數字支付工具”,不是銀行類賬戶,其賬戶余額是“數字支付指令”,不具備貨幣的法律地位,不可“錯認”為數字貨幣或銀行貨幣。根本而言,第三方數字支付平臺不是貨幣發行機構,無從自行發行更無從阻擋中央銀行發行數字貨幣。

應當看到的是,第三方數字支付平臺所提供的數字支付服務的范圍主要集中在個人端,企業或政府機構只是作為收款方,且其收支流程仍處于銀行支付體系的規程之中。也就是說,數字支付僅限于個人或居民家庭部門,沒有真正觸達到企業部門和支付部門。另一方面,第三方數字支付平臺之間的競爭是壟斷性的,彼此封閉是常態。因此,現有的第三方數字支付體系是一個不健全的,對公場景是封閉的,對私場景是割裂的。這就需要中央銀行發行數字法幣打破這種局面。

發行數字法幣的關鍵在于,在既有銀行賬戶體系之外,另行設立數字法幣賬戶體系。該賬戶體系支持對公與對私兩大場景,且支持賬戶為主體的數字決策活動。

Tags:數字貨幣比特幣加密貨幣數字資產數字貨幣交易app哪個好一點小比特幣是傳銷嗎加密貨幣交易違法嗎數字資產評估

FIL
Coinbase負責美圖公司9000萬美元加密貨幣購買和托管業務_COI

加密交易所Coinbase周三披露,其機構托管平臺幫助中國科技公司美圖購買和托管了約9000萬美元的比特幣和以太坊.

1900/1/1 0:00:00
融資新聞 | Blockchain.com C輪融資獲3億美元_Chain

據TheBlock3月25日報道,加密貨幣公司Blockchain.com在C輪融資中獲得3億美元,融資后估值為52億美元.

1900/1/1 0:00:00
金色前哨 | 日本央行成立委員會促進央行數字貨幣實驗_數字貨幣

日本央行周五表示,已成立數字貨幣聯絡協調小組和聯絡協調委員會,將政策制定者和銀行業游說人士聚集在一起,以推動央行數字貨幣的順利實施.

1900/1/1 0:00:00
數字人民幣充電樁是什么?快看雄安新區數字人民幣硬錢包最新進展!_區塊鏈

來源:雄安發布 近日,在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的指導與支持下,中國銀行、中國電信和國家電網率先在雄安新區將數字人民幣硬錢包應用于新能源汽車充電場景.

1900/1/1 0:00:00
一文讀懂新型算法穩定幣三杰Fei、Float、Reflexer_ETH

穩定幣作為DeFi的底層資產,市值已經超過500億美元,且仍在高速增長。作為穩定幣的一個分支,算法穩定幣被人們寄希望于解決法幣抵押型穩定幣中心化的問題,以及抵押型穩定幣資金利用率低的問題.

1900/1/1 0:00:00
圖解swap交易所AMM模型(做市商模型)_AMM

AMM模型應該是本輪牛市,幣市最大的創新之一。AMM,AutomatedMarketMaker做市商模型。是指在交易中,交易雙方按模型計算結果,自動完成交易.

1900/1/1 0:00:00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