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丹陽
來源:上海一中法院
編者注:原標題為《被強行轉走的18.88個比特幣|現場直擊》
比特幣是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加密型“貨幣”。它沒有集中發行方,系通過特定計算機程序計算生成。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于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那么,比特幣是否具有財產屬性?非法取得的比特幣是否應該返還,又應如何折價呢?
5月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比特幣涉外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上訴案,二審認定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從法律上予以保護,通過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幣應當全部返還或折價賠償。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閆肅:加快培育鏈上海南區塊鏈產業生態:12月26日,2021CCF中國區塊鏈技術大會在海南海口舉辦,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閆肅在致辭時表示,區塊鏈已經成為海南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區塊鏈創新創業的氛圍不斷的增強,“鏈上海南”的口號已經在全國打響。馬上辦事、電子印章、財政、電子票據、冷鏈、食品可信追溯等區塊鏈的示范應用不斷涌現。
2020年,海南省印發了海南省關于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今年12月,海南省又進一步加強區塊鏈發展的頂層設計,按照產業集群發展理念,對未來5年海南區塊鏈產業的發展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將圍繞建設國家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基地,實施創新突破行動計劃,加強關鍵技術研發,深化區塊鏈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打通創新鏈應用鏈價值鏈,加快培育鏈上海南區塊鏈產業生態。[2021/12/26 8:04:52]
遭非法拘禁
上海:建設輻射全球的再保險區塊鏈數據交互規范:金色財經報道,中國銀保監會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在第三屆陸家嘴國際再保險會議主論壇上聯合發布《關于推進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積極支持上海保險交易所建設立足上海、輻射全球的數字化再保險登記清結算服務體系和再保險區塊鏈數據交互規范。此外,上海保險交易所也正是全球發布字化再保險登記清結算平臺,該平臺基于自研區塊鏈技術,按照統一的數據規范和交易規則,為再保險交易和對賬清結算提供中后端數字化服務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2021/10/26 20:57:09]
還被強行轉走18.88個比特幣
2018年6月12日21時30分許,嚴冬、呂芳、張飛、傅云至皮特和妻子王曉麗的住處,采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的方式,并毆打和威脅皮特、王曉麗,迫使二人將持有的18.88個比特幣、6,466個天空幣轉入嚴冬等人指定的賬戶內。
上海:完善重點商圈數字人民幣受理環境建設:9月18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實施方案》。方案提出,優化消費市場環境。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商圈消費、假日消費、夜間經濟等新型消費場景的金融服務。完善重點商圈數字人民幣受理環境建設,豐富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2021/9/18 23:34:18]
后經法院審理,判定雙方雖存有經濟糾紛,但無證據證實糾紛的過錯方系皮特、王曉麗。嚴冬等四人在庭審中均表示自愿返還從皮特、王曉麗處獲取的比特幣及天空幣。最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嚴冬、呂芳、張飛、傅云有期徒刑六個月十五日至八個月。
然而,皮特、王曉麗始終未等來嚴冬等人承諾返還的比特幣及天空幣,兩人遂提起訴訟。
動態 | 上海保交所:制定標準可為保險業與區塊鏈技術融合發展營造創新環境:據浦東時報消息,保險行業機構近日開展“保險行業區塊鏈應用技術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上海保交所表示,標準的制定將從多個方面持續賦能保險行業:一是統一業內應用標準,減少不同公司、不同應用場景之間的技術摩擦,促進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與共識,提升保險行業整體運行效率;二是加速明確行業應用主攻方向,推動區塊鏈技術突破,促進行業創新發展,有效解決重復建設、標準不統一等難題;三是夯實區塊鏈創新基礎,集行業之力推動區塊鏈應用技術標準的突破,可以為保險業與區塊鏈技術融合發展營造創新環境。[2019/12/31]
爭議:比特幣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一審法院遂判決嚴冬等四人共同返還皮特、王曉麗比特幣18.88個、天空幣6,466個,若不能返還,則根據加密貨幣行情網站CoinMarketCap.com2018年6月12日公布的比特幣、天空幣交易收盤價及當日美元牌價,比特幣按每個42,206.75元、天空幣按每個80.34元賠償。
聲音 | 上海區塊鏈研究中心主任:區塊鏈在金融行業應用占比今年低至46%:今日,在2018中國(上海)區塊鏈技術創新峰會上,被問及對“上交所總工程師白碩指出第一個區塊鏈獨角獸企業一定不會產生在金融領域”的看法,上海區塊鏈研究中心主任馬小峰引用數據稱,在2017年,82%的區塊鏈應用場景集中在金融領域,而截止至2018年7月份,該占比已經下降到46%,可以看出區塊鏈在其他行業應用的發展速度超過了金融領域。[2018/9/6]
嚴冬等四人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其四人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并不認可比特幣、天空幣的財產屬性,未將比特幣、天空幣作為我國法律意義上的物或者財產,故皮特、王曉麗不具有物權返還請求權。
二審中,皮特、王曉麗書面陳述,其自愿放棄向嚴冬等四人追索6,466個天空幣,但堅持對比特幣的追索。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本案系涉外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侵權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內,雙方當事人的經常居所地均在我國境內,且雙方當事人并未協議選擇糾紛所適用的法律,故本案適用我國法律作為案件準據法。
上海一中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
1、比特幣是否具有財產屬性,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2、嚴冬等四人是否應將比特幣返還,如存在返還不能的情況,是否應賠償皮特、王曉麗損失以及賠償金額如何確定。
法院:比特幣屬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關于第一個爭議焦點,上海一中院認為,比特幣屬于網絡虛擬財產,應從法律上予以保護。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對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持肯定態度。
第二、要獲得比特幣,既需要投入物質資本用于購置與維護具有相當算力的專用機器設備等,也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成本,其間凝結了人類抽象的勞動力。同時,比特幣可以進行轉讓并產生經濟收益。因比特幣具有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點,具備權利客體的特征及虛擬財產的商品屬性,符合虛擬財產的構成要件。
關于第二個爭議焦點,嚴冬等四人至皮特、王曉麗住處,采用控制手機、限制自由、毆打和威脅的方式,迫使皮特、王曉麗將持有的比特幣等虛擬幣轉入嚴冬等四人指定的賬戶內,侵害了皮特、王曉麗對系爭比特幣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已生效刑事裁定書中記載,嚴冬等四人自愿返還從皮特、王曉麗處獲取的財物。因此,無論從法律規定,還是嚴冬等四人在訴訟中曾作出的承諾,嚴冬等四人均應將系爭比特幣返還皮特、王曉麗。
本案中,CoinMarketCap.com網站非我國認可的虛擬幣交易價格信息發布平臺,不能將該網站上比特幣的交易價格數據直接作為損失的認定標準。二審庭審中,雙方均認可若返還不能,同意按照每個比特幣42,206.75元計算賠償金額。故一審認定事實清楚,判決結果亦無不當。
二審中,皮特、王曉麗表示自愿放棄追索6,466個天空幣,系對自身權利的處分,于法不悖,上海一中院予以準許。據此,上海一中院對一審判決中天空幣的相關內容予以相應變更,其他判決內容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本案主審法官劉江指出,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曾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3年)、《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年)等文件,并未對比特幣作為商品的財產屬性予以否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亦并未禁止比特幣的持有。《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更提到,“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因此,比特幣具備虛擬財產、虛擬商品的屬性,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但《通知》等文件否定了包括此類“虛擬貨幣”作為貨幣的法律地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劉江法官提醒,投資者應理性投資,合理控制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文|互鏈脈搏·梁山花榮 歷史并沒有重演,被寄予厚望的比特幣第三次減半,價格不漲反跌。投資者總喜歡用過往減產的走勢和歷史數據來判斷比特幣未來的價格,但實際上,這種方式并不總是湊效.
1900/1/1 0:00:00「知礦大學問答」是以問答的形式,邀請行業資深從業者,解答用戶挖礦相關的提問。用戶@向小豬學時間管理的提問:礦池按什么方式給礦工結算收益?知礦大學小編@OWEN的回答:這個話題也是之前的文章《知礦.
1900/1/1 0:00:00據Decrypt5月11日報道,比特幣網絡的平均交易費用已達到10個月以來的最高水平。Bitinfocharts的數據顯示,5月8日,比特幣網絡的平均交易費用達到了3.19美元,這是自2019年.
1900/1/1 0:00:00死氣沉沉的減半時期,被一個神秘的礦池打破了平靜。5月13日下午,一個名為“Lubian”的礦池突然出現在BTC.com瀏覽器的礦池排名中,一度以超過6000P的算力排名第六,目前緊逼第五,直接超.
1900/1/1 0:00:00摘要: 比特幣的平均費用在減半后繼續飆升。5月14日,平均費用達到$5.16的11個月高點。比特幣的區塊鏈內存池存在56MB大小的未確認交易。比特幣網絡上的平均交易費用創下了11個月新高.
1900/1/1 0:00:00原題《比特幣破解全球貨幣政策的「螺旋循環」》自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擴張性的貨幣政策幾乎無法維持陷入困境經濟.
1900/1/1 0:00:00